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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任致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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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成立以来一直坚持当事人合法权益至上原则,多年来,获得无数当事人的肯定,获得无数枚锦旗,在2005年被评为“贵阳市诚信建设先进单位”,2011年被授予向望谟县洪涝灾区捐款活动“先进律师事务所”,2012年获得贵阳市律师协会授予“优秀律师事务所“称号,2016年获得贵阳市律师协会“优秀律师事务所”称号,2017年获得“贵阳市公共法律服务—村居法律单位证书”。

本所全体律师将继续以渊博的法律知识和娴熟的业务技能,维护法律顾问单位或委托人的合法权益,以热情、优质高效的服务向法律顾问单位及委托人提供满意的法律帮助,保障贵单位在市场经济的大风大浪中扬帆远航!

本所宗旨:诚信为本、维权至上、扶正祛邪、优质服务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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